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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大連大發電供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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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大連市沙河口區南興街,富國公園北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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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李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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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大連大發電供熱有限公司供熱鍋爐環保設施改造-南沙鍋爐房改造工程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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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別 |
√預評□控評□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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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1)脫硝系統:為2號~4號鍋爐配置以尿素為原料的SNCR脫硝設備使其排放濃度達到337mg/Nm3。 (2)除塵系統:將2號~4號鍋爐的濕式除塵器改造為布袋除塵器,使其排放濃度達到11.77mg/Nm3。 (3)脫硫系統:新建一座脫硫漿液沉淀池。 (4)水處理:將原水處理設備更換為4臺50t/h全自動軟水器和2臺75m3的氧化水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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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 |
劉虎 |
現場采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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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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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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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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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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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1) 脫硝間應設置機械通風設施,應保證正常換氣次數≥6次/h,事故通換氣次數≥12次/h;脫硝間應當設置噴淋洗眼裝置。 (2) 灰庫卸料口處應當設置除塵設施。 (3) 鍋爐巡檢工應當進行接觸氨的職業健康檢查。具體檢查項目,參照表附表1;脫硝工在脫硝間工作時應當佩戴防酸堿手套、靴子等個體防護用品,參照附表2。 (4) 新建的脫硝間內醒目位置設置噪聲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5) 加強對外委單位的人員職業健康監護、個體防護用品配備等方面的職業衛生管理。 (6) 單位可自行編制或委托有關機構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并組織專家對專篇進行評審。 (7) 本項目試運行30-180天內,應當委托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8)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1號)中的第23條中的規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由取得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并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進行。 (9) 在設計中應當補充尿素間、除塵器室的冬季采暖溫度設計要求,根據脫硫崗位的作業方式,其勞動強度為I級,以上兩個車間的冬季采暖溫度應≥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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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2016年7月8日, 3名專家馬雪松、姜紅梅、劉金英對本項目進行了審查,專家組同意通過報告書。 專家組建議:、結合項目組成與工程內容,進一步明確評價范圍、細化生產工藝,補充崗位人員作業內容、操作方式、完善建筑衛生學分析與評價、細化類比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調查,完善擬建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分析與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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