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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大連港灣工程有限公司沉箱預制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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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大連市能源港區2號門東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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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鄭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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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大連港灣工程有限公司沉箱預制廠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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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別 |
□預評 □控評 √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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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大連港灣工程有限公司沉箱預制廠成立于2004年4月,設計最大沉箱生產能力為3000噸級,為大連港灣工程有限公司的下屬子公司,主要負責沉箱的生產工作,廠址位于大連市金州區能源港區2號門東側,建廠至今未發生過改變。大連港灣工程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工程,法定代表人徐鍵,注冊資本壹億元,注冊地點位于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港灣街一號。 本次評價為該廠首次進行的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近三年未進行過職業病危害評價及檢測,目前該廠根據訂單進行生產沉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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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人 |
張亮、胡連花、梁延冰、王朋 |
現場采樣人 |
張亮、胡連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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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人 |
鄭瑩、劉艷茹 |
采樣時間 |
2016年5月11~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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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結果 |
1)粉塵 根據現場檢測結果,鏟車司機、攪拌工、清理崗位勞動者在作業過程中接觸的粉塵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及超限倍數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閃光對焊崗位勞動者露天作業,在作業過程中接觸的電焊煙塵的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及超限倍數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2)毒物 閃光對焊崗位勞動者露天作業,通風條件良好,在作業過程中接觸的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的時間加權平均濃度、短時間接觸濃度/超限倍數、最大濃度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3)物理因素 泵車司機、切割工、折彎工、振搗工在作業過程中接觸的噪聲強度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其中攪拌工、泵車司機、振搗工、閃光對焊為非噪聲作業崗位。 閃光對焊工接觸的紫外輻射強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振搗工接觸的手傳振動強度符合職業接觸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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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經現場調查及綜合評價分析,該廠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矽塵、水泥粉塵、電焊煙塵、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紫外輻射、噪聲、手傳振動及高溫,該廠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關鍵控制點位粉塵及噪聲,關鍵控制環節為混凝土制備,關鍵控制崗位為鏟車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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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在對建設項目全面分析、評價的基礎上,從總體布局、防護措施、個人防護用品、職業病危害告知、職業衛生管理等方面,綜合提出控制職業病危害的具體補充措施與建議,以便建設單位在生產過程中予以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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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
2016年6月21日,3名專家趙越超、馬雪松、臟家明對本項目進行了審查,專家組同意通過報告書。 專家組建議: 1、進一步明確評價范圍; 2、核實補充生產設備,細化生產工藝,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 3、細化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健康監護情況的分析與評價。 遼寧萬益職業衛生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按專家組意見修改《報告書》,依程序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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